ISO 26262 藏經閣(四):計畫經理和安全經理職責差異
安全管理的角色在計畫組織中通常有計畫經理(project manager)和安全經理(safety manager),如何界定二者的職責差異是本文的主題,在說明之前,先來了解「安全經理」ㄧ詞在ISO 26262中的定義。
根據 ISO 26262-1:2011 中對「安全經理」一詞的注解:「在項目開發期間,負責功能安全管理擔當角色的人員」;之後,賡續的 ISO 26262-1:2018 再對「安全經理」重新闡述如下:「負責監督和確保實現凡功能安全所需的安全活動的個人或組織」。前後解釋略有差異,主要是2011版本忽略原先「計畫經理」的功能,和不同開發級別的矩陣式組織功能。
因此,安全經理肩負實現功能安全的重責大任,舉凡從安全計畫、安全功能活動量身定制、安全活動確實執行、要求安全活動所需資源、安全異常處理、安全確認審查計畫,並將任務分派給具有所需技術、能力和資格的人員去執行,同時監督與考核,都是安全經理的職責。
以下是華證科技功能安全團隊藉由表格說明區分計畫經理和安全經理的職掌:
職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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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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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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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上述,計畫經理和安全經理職務與責任確實有ㄧ些重疊性,但也ㄧ些歧異,華證科技功能安全團隊專家周文玲表示,可以這麼說「計畫經理」站在計畫管理者角色的高度,讓每個計畫成員在計畫執行過程,都能成功的完成任務;「安全經理」扮演的是日常管理角色,重點指向PDCA管理循環的原則,使所有安全計畫內的安全活動能切實和掌握實際狀況,發生異常時能迅速採取有效矯正措施,並適當的修正安全計畫。
就為達成功能安全開發而言,組織應賦予計畫經理有足夠的責任和權限,使其能實行自己所應盡的本分(例如:界定和分配與安全活動有關的角色和責任),確保執行實現功能安全所需的安全活動,以符合ISO 26262 的相應目標和要求。
安全經理則是導入ISO 26262 的關鍵人物,一個功能安全計畫開始之初,安全經理須審慎評估安全功能的諮詢輔導單位或公司,正所謂「好的老師帶你上天堂,壞的老師帶你下的地獄」,這也安全經理的重要職責之一。除此之外,安全經理負責督導日常功能安全相關業務及恪守 ISO 26262 相關要求,還須負責建立和維持功能安全和其他與實現功能安全有關的專業領域之間有效的溝通渠道,以實現產品的功能安全。
安全經理的角色可由計畫經理兼任,其指派取決於組織,但因計畫經理著重計劃管理能力,包括對資源進行估計、確定和分配等;而安全經理則需具備功能安全能力與技術方面相關的技能,因此通常不建議由一人同時擔任計畫經理與安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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